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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《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第十九条的通知

【来源: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| 发布日期:2019-03-01 】

各系:

为加强菠菜联盟论坛学生安全管理,杜绝学生无故晚归,夜不归寝、擅自在外住宿,防范擅自在外住宿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火灾、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,学生工作部将组织辅导员、公寓中心对擅自在外住宿行为进行严查、严打,现重申《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

无故晚归,夜不归寝、擅自在外住宿者:

1、无故晚归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;

2、无故夜不归寝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严重警告、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;

3.擅自在校外居住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;

4、逃避晚归登记,翻墙而入者,给予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
特此通知。

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

2019年3月1日